男方在离婚前坚持先做亲子鉴定,今天【康权亲自鉴定中心】为您带了其中一个案例。
妻子生了第二个孩子,但结果不是她自己的。一名男子要求在离婚诉讼中进行亲子鉴定,以便在再婚时再生一个孩子。最近,在省法院的调解下,这对夫妇平静地分手了。
小女儿不是男人自己生的夫妻俩都是80后,2010年结婚登记,第二年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孩。在男方的劝说下,他们在2013年又生了一个女儿。
两个女儿和男人都很爱,但有时女人看着男人高兴地抱着小女儿,看起来神情很奇怪。后来,女人终于承认小女儿不是男人自己的,她做了一些对不起她丈夫的事。
这个消息立刻撕裂了他们的婚姻,女人把小女儿送到亲生父亲家,小女儿也跟着父亲的姓。
男方在离婚前坚持亲子鉴定
今年3月,女方向省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大女儿由她抚养。她愿意赔偿这个男人,因为她先犯了错误。
在审判中,该男子同意离婚,但要求与小女儿进行亲子鉴定。
他的理由是:如果大女儿的监护权不能属于我,我将来再婚,我必须再生一个孩子。但我们已经属于了“超生”在这种情况下,即使再婚也不能合法怀孕。
双方都需要自愿进行亲子鉴定“除非通过亲子鉴定,否则我和小女儿的亲子关系将被排除在外。”男人坚持道。
但是他的要求是女人永远不允许的。没有女方的同意,法院无法启动亲子鉴定程序。
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,亲子鉴定需要提供父亲、母亲和子女的基因样本。基因样本的提供涉及夫妻和子女的个人、资产、声誉等问题。法院必须遵循双方自愿启动亲子鉴定程序的原则。
在得知双方的不同需求后,法官多次组织调解,最终同意配合该男子进行亲子鉴定。今年7月,亲子鉴定结果显示,该男子不是小女儿的生物父亲。
最近,在法官的调解下,双方就离婚达成了协议。该女子获得了大女儿的监护权,该男子有权定期探望。同时,在财产分割方面,该男子分割更多作为补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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